深棕泛褐色的胡须之下。他的衣服算不得高档,但都经过精心挑选,而且都在不经意间被他诠释得十分优雅,这一点让简十分羡慕。
简很喜欢他。他最大的缺点是自恃过高。不过在这方面他倒也十分天真,像个喜欢夸耀的孩子,让人生不起气来。她欣赏让-皮埃尔的理想主义,以及他为医学事业的奉献。他魅力四射,而且有着疯狂的想象力,有时甚至显得有些滑稽:受到什么荒唐事的启发——也许仅仅是说漏了嘴,他也会有滋有味地自问自答,有时甚至可以持续十几分钟。若是有人引述萨特对足球的看法,让-皮埃尔便会立刻化身存在主义哲学评论员,现场解说一场足球比赛,逗得简直不起腰。人们说,在绝望之时,让-皮埃尔也会倒向另一个极端,然而简从来没有见识过那一面。
“来尝尝埃利斯的酒。”简说着拿起桌上的酒瓶。
“不了,谢谢。”
“怎么,你已经开始预习如何在伊斯兰国家生活了?”
“那倒不是。”
他看上去神色凝重。“怎么了?”简问。
“我得跟你好好谈谈。”他说道。
“三天前已经谈过了,还记得吗?”简说得毫不客气,“你让我离开男朋友,跟你一起去阿富汗——恐怕很少会有女孩子能够拒绝。”
“我说正经的呢。”
“好吧,我还没想好。”
“简,我发现了埃利斯不为人知的阴暗面。”
简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他要说什么?要编个故事,说个谎话,好说服自己跟他走吗?应该不是。
“好吧,是什么?”
“你看到的并不是他的真面目。”
他看起来完全是在危言耸听。“别搞得像个殡仪执事一样,你到底什么意思?”
“他不是个身无分文的诗人。他为美国政府卖命。”
简皱起眉头。“为美国政府卖命?”她的第一反应是让-皮埃尔颠倒了始末,“他教一些法国人说英文,那些学生中有人在为美国政府工作。”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一直在监视激进团体。埃利斯是个特工,为中情局工作。”
简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也太离谱了!你以为这样我就会离开他吗?”
“是真的,简。”
“不可能。埃利斯不可能是间谍。难道我会不知道吗?我们两个基本上一起生活,已经一年了!”
“但并不是真正一起生活,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