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如钩,繁星似豆。
静谧的桥洞似乎成为这座城市唯一的净土。
刘自华裹紧身上的破衣烂衫,呆呆的仰头看向夜空。
从十多岁开始,他就一直跟着孟乐混。
见识过花天酒地,也品尝过纸醉金迷,但好像真的很久没仔细看过星星和月亮。
记得上次像这样的时候,还是自己孟乐过三十五岁生日,他喝的酩酊大醉,抱着大哥连哭带喊,孟乐把他带去公园看星星。
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天会逃离这座生他养他的小城,更想象不到竟是这样一种方式。
刘自华自嘲的摇了摇脑袋,心情复杂的胡思乱想。
今晚将是他在崇市的最后一夜,这是他给高宏宇的承诺。
“有点冷啊华子,给我也来颗烟。”
旁边的包子坐立不安的坐了过去。
不同于刘自华的感春悲秋,包子绝对算得上一个心比屁眼大的大老粗,他既没有在崇市闯出什么名头,也没安置任何产业,属于走到哪都很无所谓的状态。
刘自华没吭声,直接把烟和打火机丢给他。
两人“吧嗒吧嗒”裹着烟卷,全程没有再交流任何。
“阿嚏!阿嚏!”
入夜,好不容易才迷糊着的刘自华被阴冷的寒风惊醒,懂得大鼻涕直流,无可奈何的又给自己点上一支烟。
其实抽烟根本不能换来任何温度,只是萤火虫似的烟头能多多少少给人一丝暖心。
他侧头看去,发现包子这家伙比他精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躲在桥柱的拐角处,那地方特别背风,狗日的正呼噜连天的打鼾。
“唉,没心没肺活的不累。”
刘自华羡慕的叹了口气,同时双臂交叉的怀抱胸前,把脖子竭力往衣服里面蜷缩。
“喝两口暖和暖和吧,抽烟没屁用。”
就在这时,一个沾满油渍的酒瓶抻到他的脸前,握着酒瓶的是只骨瘦如柴的大手,对方的手背脏兮兮的。
刘自华循着那人的手背缓缓抬头,见到是个岁数不小的老头。
老头应该是桥洞子底下的“原住民”,套件和体型极不相符的红色女款羽绒服,脚下蹬着两只颜色各异,明显就不是一对的运动鞋,造型的凄惨程度可比刘自华二人要专业的多。
“喝吧不脏,是个好心姑娘送我的,她在附近饭店当服务员,总会送我们一些吃的喝的。”
老头晃了晃酒瓶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