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夜间作案被人发现的几率显然更低。
说明凶手的本意应该只是入室盗窃。
毕竟受害者夫妇白天都要去店里看店,深夜才会回家。
但凶手显然没有想到,受害者夫妇之中的妻子突然发起了高烧,她丈夫在她挂完水之后,选择了将她送回家。
再加上受害者夫妇试图反抗,于是入室盗窃变成了入室抢劫杀人。
既然是有预谋的入室盗窃,那凶手肯定来踩过点。
那么凶手一定知道,想要将受害者夫妇的尸体从这里转移到那处建筑工地,有三条路可以走。
但是隔壁沿江路在修路。
长江路上有特警巡逻车驻扎。
只有黄河路,也就是他脚下的这条路,人流量和车流量都不大,所以凶手十有八九会选择走这条路。
第二,凶手有几个人?
两个。
虽然警方的通报里没有提及到这一点,但是他租住的小区的业主群里,最近这段时间,没少讨论这件事情。
有一个业主就在群里说过,她婆婆就住在受害者夫妇家对面。
5月1号下午6点8分左右,她婆婆接完孩子刚回到家,就听见对面的单元楼传来一阵砰砰砰的响声,她当时只以为是哪户人家在剁排骨,因为响声持续了将近十分钟,她当时还忍不住跟老伴吐槽了一句,说那户人家肯定是个大户人家,要不然一顿也不敢吃一扇排骨。
也就是说,凶手用了整整十分钟的时间,才将两名受害者肢解完毕。
说明实施这一流程的人只有一个。
但是肯定还有一个人负责接应和放风。
也就是说,不管是直接冲到受害者的住处,还是跑去那个废弃建筑工地,跟凶手肉搏,都是下下策。
直接报警是中策。
因为他事后需要编造无数个谎言去向警察解释他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情。
那就只能再想办法了。
连峙再次抬头看向不远处的浅市商业银行的电子显示屏。
“2023年5月1日,18∶20。”
这个时候,凶手应该已经把受害者夫妇的尸体全都搬上车了。
于是十几秒钟后,连峙站在了一个水果摊前。
“买荔枝吗?”
大婶热情招呼道:“今天就剩下这些了,虽然个头小了点,但都还是新鲜的,要是你全部都要的话,我给你打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