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喝酒,是沈宁唯一的发泄方式,偏生又是个酒量差的。
这会儿又见沈宁伸出手抱住了那花瓶,哭道:“大哥,一别多年,你矮了好多。”
“啪嗒。”
花瓶碎了。
沈宁蹲下来,红着眼说:“你怎么没了。”
沈惊风朗声大笑。
就在这时,他在夜晚的长街,看到了一道戴着白色斗笠的身影,行走在人群之中。
那身影……
倾城!
“修白,青衫,我出去一趟,等我回来。”
沈惊风翻窗而过,脚掌踏地身轻如燕,几起几落间便是飞檐走壁,迅步跟上那道进了解忧楼的身影。
夜雨楼里,喝多了的沈修白盘膝而坐,自言自语的嘟囔:“娶媳妇?娶什么媳妇?我像是娶媳妇的人吗?”
沈宁则伤心的望着碎成了一地的“大哥”。
沈青衫趁大哥不在,蹑手蹑脚的到了酒坛边,坐在地上就呼呼大喝,那是越喝越好喝。
半坛子酒进腹,沈青衫就觉得天旋地转,眼冒金星,一双圆溜溜的眼珠子成了滑稽的斗鸡眼,随即两眼发黑一头栽倒在地,还不望舔着嘴唇说:“好喝,再来,爷爷还要喝!”
很显然,这个家没有沈惊风是不行的。
沈宁把地上的“大哥”,一片一片地捡起来。
“大哥,你走吧,这个家我会照顾好。”
她步履晃荡,语气格外的认真,还朝放在桌上的花瓶碎片拜了三下。
沈宁一手一坛的酒,摇摇晃晃不知怎的就出了门,边喝边走,脑子虽昏沉,肚子里也烧得疼,但心里舒畅到心旷神怡,豁然开朗。
“沈小姐?”守在门外的十七,看到拐角的沈宁,惊得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天,你喝了多少酒?”
身后的雅座内,燕云澈的面前坐着四五个头戴斗笠的人儿。
“王爷,京东那边恐生异变……”
“今日,到此为止。”
斗笠人的谈话才刚刚开始,就已经被燕云澈给强行结束了。
众人面面相觑,诧异得很。
“明日再谈。”
“三个呼吸,全都给本王消失。”
男人说的漫不经心,带着一股与生俱来的威压和逼迫感,让人是如被扼喉般的窒息。
斗笠人们虽都不解,但动作很迅速,俱都屏住了呼吸,身如鬼魅般翻窗而过,穿梭进了茫茫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