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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不按常理 (1 / 3)

陈志和自从周胜利把他的手续办到公安分局后觉得自己应当对得住人民警察的名声,开车之余,恶补法律知识,此刻对二人说道: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是,冲击政府办公场所,给予行政拘留。你们的话里有两个法律上的漏洞:一是你们是民营企业,不是政府机关;二是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不能称为依法拘留。”

八十年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由国务院颁布的治安行政处罚条例,到了二000年以后才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两个人见他像一座黑铁塔似地压了过来,吓唬人的话又被他找出了语言上的漏洞,恼羞成怒,两根警棍齐齐身陈志和身上招呼了过来。

陈志和出身武术世家,对付这两个人自是轻松自如,两手同时举起,抓住了两人握着警棍的胳膊,右手顺时针,左手之逆时针用力一拧。两人同时嚎叫一声,警棍跌落在地上,人被送到两米开外,齐齐跌倒在地上。

两个人从地上爬了起来,其中一人从衣兜里掏出一支哨子,“嘟嘟”吹响,另一个人指着陈志和叫道:“你袭警,应当抓起来。”

石立宝看着周胜利,见他面带赞许的微笑站在旁边一言不发,知道他是支持陈志和的行为,也拉下了打算上前劝解的当地工商所长,一言不发地站在一边。

陈志和用手点着这个联防队员,更正道:“你是联防队员,不是警察,我这不是袭警。反而是你,作为派出所的联防队员,为个人看家护院,既不合规又不合法。”

被他指责的联防队员振振有词地说:“谁是派出所的联防队员?哥们是穆总的人,和派出所八杆子划拉不着的联系。”

哨声引来了更多的穿着警服的汉子。

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提着一根警棍,还有的手里拿着猎枪,把陈志和围在了中间。

其中一个为首的胖子拖着长腔问他:“你是哪儿来的,不知袭击是犯法吗?”

陈志和指着被他摔到地上的两个人说:“他们两个都认识你们镇的工商所长,我们是哪来的一问他便知。我刚才纠正了他们两个,现在再纠正你一次:你们不是警察,我没有袭警。”

胖子不耐烦地说:“他说了不为准,我要的是你们自己说是从哪里来的。”

陈志和从上衣兜里掏出临蒙公安分局的工作证递给他。

胖子反复对照着陈志和与工作证上的照片,把工作证往自己衣兜里一塞,对下面的人招呼道:“他的证件是假的,给我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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