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俚族,始于西汉,在古代生存在粤西、桂东、桂南以及越南北部等地,古称百越蛮夷。
吕颂梨之所以知道这些,是游历过他们保存下来的宗祠得知的。
百越,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民族,一直到后世,他们很喜欢拜神。
在那些民族文化氛围浓郁的地区,你叫年轻人五点起来上班,他可能会迟到然后辞职,但但是,你要叫他五点起来拜神迎老爷,他们可能三点就已经到达战场了。
薛广贤一直留意着吕颂梨的神情,发现她在得知自己是俚族人时,她神情竟然丝毫没有变化,更看不到有一丝丝鄙夷的存在。
对此,他心里是满意的。他二十多岁的时候,选错了一次,这次,他决不允许自己再错。
“薛先生既然打算留下,那以后咱们就是一个锅里搅勺的了。别的不说,日后大家须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能随意抛弃同伴。”
这边,散了的弟兄们三三两两地干自己的活去了。
刚才副队一起散的时候,安慰了大家两句,告诉他们,对薛薛的去留,自有上面的人考量,他们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他们想想也对。
胡光聪叫住了自己的手下,“朱大壮,过来!”
朱大壮小跑着过来,“什么事啊副队?”
胡光聪压低了声音问,“昨晚,你确定那小厮不会被你那一刀给弄死了?”
昨晚,临走前,为了给他们的队伍多争取一点时间,他们在离开之前将那小厮给打晕了。
后面世子爷见了,直接让人给他在胸口补一刀,最好是靠近心脏的,但人不能死。因为这样才合情合理。
于是他就想起朱大壮这小子了,捅刀的事就交给了他。昨晚匆匆忙忙的,回来后也是各种忙,这会有空了,他总要问问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