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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1 / 7)

小学校长听到了她的好消息。笑了:“好好, 明年继续加油。”

这种情况是最好的了,有的人想仗着自己的学历高,就想要抢走这份工作,但是苏茴这身份天然就更被村里人接受, 她是他们村的本地媳妇, 又是军人遗孀, 教的也好,尤其是这半年来, 利用报纸,避开了那些敏感的话题, 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又让他们学到了知识。

苏茴看时候不早了, 就提出离开,这时候没几个人会到别人家里吃饭的, 大家都不容易,所以都会避开饭点。

……

张保国写的时候, 一开始他无从下笔,不知道要写什么,他今年三年级, 还没有写过小作文之类的, 更别说六百字的重任了,然后,他想到了妈妈说的日记,按照日记的开头, 开始写:某月某日,我跟妈妈,还有三个弟弟一起在早上出发,从镇上坐车到了镇上,这是我第一次……

他按照时间线,把发生了什么,经历了什么一一写下来,写下来的时候附上一些感想。

什么是感想?

感想就是:

云吞好好吃。

商场特别大,无所不有。

电影院里面的电影非常好看。

………

他把自己学过的词汇,能用上的都用上,而且细节一一抠出来,比如说那个云吞,一碗有多少个,有没有放葱等等,他改了几本,终于凑足了六百个字,附上结尾回村的,还超了不少。

看着自己的成果,张保国忍不住有些自豪,他可以!

他在写的时候,旁边张卫国也在写,他抓耳挠腮的翻着字典,苦恼的不行,他的开头跟大哥的不一样,他是以之前听到好消息的时候提起的:

妈妈今天从市里回来,跟我们说了一个好消息,说要带我们去市里逛一逛,我非常高兴,期盼那一天的到来……

这一个开头,就好几个字不会写,他要停下来去找字典,然后对照着写上去。

认字跟写字是完全不同的,有的字会认识,却不知道怎么写,也容易漏掉笔画。

他一向能说,四百字的要求,他算了一下,其实不难,他大致数了数,就超过了,但是,这个字该怎么写啊?

早知道在妈妈和哥哥教他认字的时候,就不要偷懒了,现在一个个的找字典,好麻烦啊。

他想要向大哥求救:“大哥……”

张保国奋笔疾书,装作没听见,张卫国哀怨的看了他一会儿,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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