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目便是一双柔软精致的羊皮拖鞋,鞋尖头一圈点缀着珍珠。
很早以前,沈初蔓就有喝醉后脱鞋到处乱跑的习惯,几次扎伤脚也不知悔改,好在今天是在沙滩边,又幸运没踩到硬物。
鞋是她上周在朋友圈嚷嚷着抢不到买的限量款,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送出去。
手帕耐心擦去脚趾指缝间的沙子时,徐榄听见头顶传来一道疑问声。
“诶?你怎么知道我想买这双鞋啊?”
醉鬼大咧不拘小节,沈初蔓被徐榄擦脚也并不躲,反倒关注点全在脚上新鞋,弯腰细细打量时长发垂落,几缕情丝恰好垂落徐榄脸庞,带着女人独有的淡淡香味。
说来神奇,妆容明艳精致的人,身上气味却十年如一日是清冽的甜橙味。
混杂着酒味的甜腻香气卷席而来,徐榄喉结轻滚,握着纤瘦脚踝的手不由得用了些力气,哑声道:
“别乱动。”
“我喜欢这双鞋好久了,一直没抢到,”沈初蔓才不管徐榄的自顾自说话,弯腰拿起一只鞋看尺码,好奇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尺码——”
后半句随着男人抬头动作猝然消失。
沈初蔓撞进徐榄平和却也深沉的双眼,大脑有一瞬的空白,莫名的话脱口而出:
“......我今天见到段以珩了,就在你们医院。”
“嗯,怎么样。”
“不怎么样,”沈初蔓别开视线,撇嘴道,“脸没长残,混得人模狗样的
。”
徐榄仍蹲在她眼前,闻言勾唇轻笑,轻声问道:“需要我帮你解决掉他么。”
“人家是警察好吧,你还能怎么解决他啊,”沈初蔓被他流氓似的语气逗笑,“其实也没什么,我就是又想起那天了。”
长不见尽头的小巷、逼仄昏暗的角落、腐烂腥臭的气味,以及笑声肮脏猥琐的男人。
沈初蔓讨厌显露软弱,深吸口气抛去杂念,转移话题的反怪起徐榄:
“怎么我每次丢人,你都在场啊——”
“小七,我很担心你。”
柔声低声和温暖拥抱同时到来,徐榄身上混着代表死亡的血腥味道,让沈初蔓再次想到那晚小巷的腐臭,却莫名只感到安心。
时至今日她仍旧记得清楚。
拯救她的少年出现在小巷尽头,浑身沾染着铁锈血腥味,怀抱却如同今晚一般坚实温热。
不问缘由、不曾责问,徐榄只是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