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的普通人伪装成黑帮老大的难度,就在于他们不可能弄到好车好西装和保镖,他们要是有本事弄到这些东西,他们早就可以当上黑帮老大了。
但是布鲁斯不一样,他是个脑子有病的富豪,非要在自己的种族之外再找一个职业,普通人做不到的事,他想做到轻而易举。
没错,布鲁斯的计划就是,先观察黑帮老大的行为举止和外貌打扮,然后扮成他们,混入其中。
他会升起这个念头,其实是因为,在贫民窟的那许多天当中,他发现,哥谭的黑帮实在是太多了,大小头目数不胜数,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记下那么多张脸。
又因为黑帮的人事变动速度很快,今天你是个统治了三条街区的大头目,第二天你就被干掉了,可能这个时候,隔壁街区的黑帮老大都还不知道呢,夜总会和公馆的保镖怎么可能知道?
而之所以还需要观察,是因为,之前,布鲁斯觉得,不同阶层大一帮成员可能会在外貌条件上有很大的差别,所以需要细细记下每一处不同,以方便自己以后认人。
但是现在,因为黑帮头目们对于教父的狂热痴迷,他们从外形上已经无限接近于一致了,大家都是黑西装加皮鞋,十二家族的成员在多加一支红罂粟,那不是只要穿成这样,就能和任何一个阶层的成员对话?
“一个计划在我的脑子里逐渐成型,但我知道,要完成这个惊天骗局,还需要很多的因素,而有一个地方,能够让我完美的实现这个计划,为此,我必须得找到一个人……”
日历又被撕去了一张,距离交作业的日期还剩了不到一天,但此时,布鲁斯文思泉涌,在他的笔下勾勒出的单词当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詹姆斯·戈登”。
“詹姆斯向来是我的好帮手,而这一次,我希望他能够配合我的计划……”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我找上他,并对他说,让他逮捕我的时候,他脸上那吃惊的表情,但我能够理解他,他一定觉得我又发了疯,但其实,这是我计划最重要的一环……”
越过布鲁斯嘴角的微笑,他的对面,是戈登无比吃惊的表情,他瞪大了眼睛说:“你说什么?让我逮捕你???你……”
“等一下,布鲁斯,我们好好谈谈……”戈登走上了前拍了一下布鲁斯的肩膀说:我知道,你之前受了很大的刺激,但是呢,有些事情需要循序渐进,你还年轻,不要走上弯路……”
“不,詹姆斯,听我说。”布鲁斯非常冷静的看着戈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