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上的灯。当他接触到格温达的目光时,他笑了笑。她在不断晃动的火苗中审视着他的脸,认出了是戈德温兄弟。他既年轻又英俊,昨天晚上还和菲利蒙亲切交谈过呢。
格温达的旁边是她们村的另一家人:塞缪尔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他们是一家富裕的农户,有很大一片地。他们的小儿子伍尔夫里克是个烦人的六岁男孩儿,对他来说,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莫过于拿橡果砸女孩子,然后跑开。
格温达的家不富裕。她父亲根本没有地。他给所有愿意雇他的人打短工。夏天时总是有活儿干,但秋收一结束,天气开始变冷后,家里就要经常挨饿了。
因此格温达不得不去偷。
她想象过被抓住的情景:一只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抓着她的胳膊,她无助地扭动着,却根本挣脱不了;一个低沉而冷酷的声音说道,“哼,哼,一个小贼”;她想象过挨鞭打的疼痛和羞辱,还有最糟糕的,她的手被剁掉时的痛苦和悲伤。
她父亲就受过这样的刑罚。他左臂的头上就是一节吓人的、起皱的残肢。他用一只手过得很好——他能使用铁锹,能为马备鞍,甚至还能制作一张捕鸟的网——但每年春天他仍然总是最后一个受雇,而到了秋天又总是第一个被解雇。他永远不能离开村子到别处去找活儿,因为断臂标志着他是一个贼,没有人肯雇他。当他外出旅行时,他会在残肢上系一个塞满东西的手套,以免所有的陌生人都躲着他,但这也没法骗过人们太长时间。
格温达没有看到爸爸受刑——那事发生在她出生之前——但她经常想象那情景,现在她又忍不住想象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她自己身上。她在脑海里仿佛看见了斧头的锋刃落向她的手腕,切入她的皮肤和骨头,将她的手从胳膊上剁下,以致它们再也没法重新接合起来。她不得不咬紧牙关免得尖叫出声。
人们纷纷站起身来,伸着懒腰,打着哈欠,擦着脸。格温达站起来抖了抖衣服。她穿的全都是她哥哥以前穿过的衣服:一件一直垂到膝盖的羊毛衫,外面罩着一件束腰外衣,束腰带是麻绳做的。她的鞋原先是有鞋带的,但鞋带孔磨豁了,鞋带丢了,她用干草编成绳子,把鞋系在脚上。她把头发塞进了松鼠尾巴做的帽子里,就算是穿好了衣服。
她抬眼看了看父亲,他悄悄地向她指了指过道对面的一家人:一对中年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那两个孩子只比格温达稍大一点儿。那个男人又瘦又小,下巴上长着鬈曲的红胡子。他正把剑往腰上扣,这说明他是个士兵或者骑士:平民百姓是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