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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2 / 3)

觉地开始脑补他和隔壁那位的匹配情况。

狐狸和狼,乍一看都是猛兽类的,他虽然没看到人正脸,但是那声音一看就娇柔许多。

下午,他以为只有自己困到不行,没想到左右大户都趴下了。

好像周流最近习惯把脸往他这边侧,以前都是向着窗外的。

唯一一种可能,他在享受别人欣赏他的脸。

挺不要脸的。

等他们被摇醒的时候,音乐课已经结束了,摇醒凌云的是谈聿。

他鬼鬼祟祟地问:“怎么回事?你们住宿生发生了什么啊?”

凌云:“?”

凌云揉了揉眼睛,精神了一倍:“有话直说。”

“啧。”谈聿道,“华森医药集团的小公子,岫城堪称与狼匹配的赤狐,居然宣布要追周爷。”

凌云突然不爽劲就上来了:“你也相信物种高贵匹配论?”

谈聿完全没意识到他们云哥脸色变了:“必须的,这不是非人法则嘛。”

作者有话要说:

谈聿,当心你云哥敲你啊

最近找工作,累的啊,当然还没找到!

第58章踏春

因为奉行着传闻中的“非人法则”,周流和那位公子哥瞬间成为校园情侣榜第一。

也不知是不是背后有力量所推,CP大炒丝毫不受影响,成为当今不可逆反的大势。

比如凌云刚去小卖部买饮料,前面一对女生就此事发生了分歧。

“我觉得周爷跟十班那个好配哦,好像叫……蔡浩浩。”

这名字很嗲,符合本人穷追不舍的精神。

“你这是先入为主观念,我觉得一点都不配。”

“呵,你难道觉得一条鱼配得上品种高贵的狼?”

分歧的结果是不支持的女生本来要请客,结果两人各买各的,还分开走了。

“我还是觉得和前妻配,我可怜的被拆散的前妻。”

凌云瞪大眼睛疑惑???前妻谁啊?me?

然而她路过瞥见了凌云,又闭了嘴。

“……”

不过凌云确实受不了叫蔡浩浩的三天两头来找周流,而且直接无视他,那痴狂的眼神每天都得从他那飞过好几遍。

要不是他是什么集团的,凌云早找机会揍他了。

下完晚自习,蔡浩浩又给周流递了一张纸条,全班人都看着周流跟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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