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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回 舞文弄墨要我命 (2 / 4)

缱芍沂也想提醒他自己还没有考,但是连唤几声,他都没有反应,只能连忙跟上众人。

而廉至英则是愁眉莫展,因为他分明听到第二轮是去文韬房,这一听就知道是考文书了。

他这辈子,舞刀弄枪便能要别人命;而舞文弄墨便是要自己命了。

他这拿起笔,除了自己名字,啥都都不会写。而且,本来考不过就算了,偏偏又跟洛霄霄打了赌,这下恐怕要被笑死了。

他思索了半天,灵光一闪,便走前两步,笑着和天高懿并肩而行,说道:“天师兄,你也喜欢吃飞诞鸟吗?”

“对对对!”天高懿一下就来了兴致,眼睛似乎都在闪闪发光。

廉至英皱了一下眉头,说道:“飞诞鸟用来烤的话,可就浪费了。天师兄你应该是没吃到好吃的。”

“怎么会!”天高懿十分激动:“我上个月才去吃过,那飞诞鸟烤起来,酥香扑鼻,肉味香浓!你不懂吃,就别乱说。”

“啧啧啧……”廉至英摇了一下手指,说道:“师兄可知道飞诞鸟为什么叫飞诞鸟?”

“自然知道,那玩意乱吐口水,被他喷中,别说衣服皮肉,甚至连盔甲利剑都会烂掉”天高懿说着就来了气,愤然说道:“我上个月路过六卯旗,正好好的在山林里随手杀了只大野猪,本来打算吃饱了再上路。没想到这鬼鸟一口口水把我那大野猪化得只剩骨头了,我一气之下,便抓了一百多只鬼鸟,串起来烤着吃,没想到却极其美味,比野猪肉好吃多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着,边摇着头,边摸着自己的肚子,似乎还在回味。

“噗呲……”洛霄霄跟在后面,忍不住笑了一声:“胖哥,你这说起吃来,怎么人都精明了,连成语都会用了。”

“诶,不错,我就是精明,我可是我们家最聪明的了。”天高懿以为她在称赞自己,天真地笑了起来。

廉至英也觉得这天高懿十分可爱,笑着说道:“我说,天师兄,你吃的时候,可觉得有点苦涩味?”

“诶,对对对!你怎么知道”天高懿十分激动,停下来看着廉至英,双眼放光,似乎遇到了什么宝贝一般。

“这飞诞鸟呀,最好吃的就是他们的诞囊,你用火烤,诞液都烧焦了,自然就苦了,要是能用六卯旗南山的穿心笋一起炖,那诞液的苦涩便会被中和掉,引发出一种天然的麻辣味。吃起来呀,四个字——鲜麻嫩爽!”说着,廉至英也舔了一下舌头,神情陶醉。

“真的吗!”天高懿此刻眼里,不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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