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文中花面插科,动及淫邪之事,有房中道不出口之话,公然道之戏场者。
无论雅人塞耳,正士低头,惟恐恶声之污听,且防男女同观,共闻亵语,未必不开窥窃之门,郑声宜放,正为此也。
不知科诨之设,止为发笑,人间戏语尽多,何必专谈欲事?即谈欲事,亦有“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之法,何必以口代笔,画出一幅春意图,始为善谈欲事者哉?人问:善谈欲事,当用何法,请言一二以概之。
予曰:如说口头俗语,人尽知之者,则说半句,留半句,或说一句,留一句,令人自思。
则欲事不挂齿颊,而与说出相同,此一法也。
如讲最亵之话虑人触耳者,则借他事喻之,言虽在此,意实在彼,人尽了然,则欲事未入耳中,实与听见无异,此又一法也。
得此二法,则无处不可类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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