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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茉莉 (3 / 6)

何况街道上还雇人每两个月打扫一次。我心甘情愿地做是一回事,可如果以为自己因而就有权要求别人怎样怎样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又无话可说了。

去年年初,我们的一位共同的朋友在电话中告诉我——A君摊上官司了,成了被告了,而且基本上是原告胜诉了。

愕问详情,方知——住他楼上的一户人家七十六岁的老太太,在自家门外跌了一跤,大腿骨折。而那老太太的五十来岁的儿子,认为是由于A君刚刚拖过楼道,使水泥地面太湿,因而才导致自己的老娘滑倒了。人家说有自家小“阿姨”可做证,给了他两种选择——或一次性赔偿十万元,彻底私了;或等着上法庭。

A君的常识提醒他,私了往往后患无穷,只得选择了当被告。

而法官认为——楼道没有探头,故无铁证足以证明,老太太之跌倒确与A君拖湿了地面有关;但也没有铁证足以证明,A君拖过的地面并非多么的湿滑。所以,从逻辑上不能排除有其可能性。又所以,此案只能依据逻辑关系进行判决,小“阿姨”的证言作为参考。

结果是——A君须为老太太支付一半也就是两万三千余元的人道主义住院医疗费;老太太没参加过工作,她儿子也没为她缴纳过医保,故本案不能不本着同情弱者的司法精神进行判决。

A君没上诉,他预料上诉也肯定还是那么一种结果,认了。

我说:“我见过他拖楼道啊,他每涮一次拖布,都会用戴胶皮手套的双手将拖布拧得很干呀。”

那位朋友在电话里说:“可这一点是无法证明的嘛!”

发生了那件事后,A君再也不敢拖楼道了,也完全丧失了以前住在那里的好心情。这是必然的,他根本无法对那老太太和她的儿子以及那小“阿姨”硬装出若无其事的友好如常的样子;而那老太太的秃头大脸一副刁民形象的儿子,每次见到A君也总像A君仍欠他一大笔钱耍赖不还似的。此种关系已非谁原谅不原谅谁的问题。特蕾莎修女的精神帮不上A君任何忙,孔子也帮不上。毕竟,A君达不到特蕾莎修女那种崇高的心灵境界,也算不上孔子所谓的君子。

他只不过是一个好人而已。

春节后,好人A君与我们几位朋友相聚时告知,他做出了人生中破釜沉舟的决定——也将房子卖了,大部分钱存上了,用八十几万在一处环境优美的郊区买了所漂亮的小农家院。不久,他搬去那里住了。

包括我在内的他的三位朋友,便都打算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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